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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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堂教学语言艺术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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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可谓是人类思想、情感、知识等相互交流的最重要的手段。课堂教学语言艺术的目的是使这一交流达到最佳的理想状态,无疑直接影响到双边活动的效果。广义的语言包含口头的,书面的,图示的,文字的,形体的……等等。鉴于音乐课具有不同与其它文化课的特点,音乐课课堂语言艺术也有其不同与其它文化课的特色。笔者就这一特色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首先,应当讲究音乐课堂教学的语言文学色彩。虽然语文并不是音乐课教学的主要内容,但标准的、生动的、组织有序的语言必然可以为一堂平常的音乐课增色不少。所以,音乐教师的课堂语言应该是标准的、流利的普通话。教师在讲解和范唱时,如果不能做到语音标准、字正腔圆,就不能准确地诠释歌曲或乐曲所要表达的思想和情感,其美育的功能也将大为削弱,甚至还会闹出笑话来。而且,音乐教师的课堂语言还应该是生动、形象和富有感染力的。我们知道,音乐本身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因此教师的课堂语言也应相应地要求做到生动形象、精辟凝练,把音乐作品中所蕴含的艺术形象活灵活现地展现在学生的眼前。教师的课堂语言富有感染力,音乐作品的艺术内涵开掘得深入,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的想象力,使学生能真正地融入音乐之中,接受艺术的感染与熏陶,提高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和水平,达到美育的目的。
    音乐作品作为一种艺术的语言,学生对其的理解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更谈不上能够按照艺术规律进行再创作。音乐课上,教师有责任把这种音乐的艺术语言以导语或解说等形式转换为文学的语言,让学生在正确思想的引导下有充分想象的空间,展开联想,理解并感受音乐。在一定意义上说,课堂教学的组织除了教学环节外,体现在教师身上就是课堂语言的组织,因此课堂语言组织的文学性和艺术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一堂好的音乐课,教师的课堂语言应该能够紧扣教学内容,组织有序。从激发学生的兴趣,开掘作品的艺术内涵,到带领学生遨游于音乐的海洋,应该环环紧扣,富于逻辑,引人入胜。一堂没有文学色彩和深度的语言组织,东拉西扯、废话连篇、语无伦次、信马由缰的音乐课,是难以吸引学生,难以激发起学生兴趣的。没有文学色彩语言组织的音乐课堂教学,也将破坏音乐作品本身的完整性,削弱其艺术魅力。
    音乐作品是通过旋律、节奏、和声、曲式、配器等因素来塑造艺术形象的。因此,教师的课堂语言的语速、语调也要与这一塑造手法相一致,做到缓急一致,轻重一致,高低一致,使语言氛围与音乐氛围相互交融、浑然一体。较之其它的学科,音乐教师的课堂语言应该特别富于节奏感和韵律感的。正如前面所说,音乐是通过旋律和节奏等来塑造艺术形象,表达情感,创造艺术氛围的。因而,用于音乐课教学的课堂语言,其节奏感和韵律感是非常重要的。节奏感和韵律感把握得好,应用得恰如其分,能使音乐作品塑造的艺术形象更加鲜明,更加丰满,收到理想的教学效果。这些都是音乐课堂教学必须讲究语言文学色彩的地方。
    其次,应当发挥音乐教师形体语言艺术的功能作用。要上好音乐课,音乐教师除了要讲究动听优美的文学语言色彩,还应当要有恰到好处的形体语言艺术的配合,即在教学过程中要有适当的肢体动作以及丰富的眼神、口型和面部表情等。可以这样说,适当使用形体语言艺术,必然会给音乐课带来锦上添花的良好效果。从某种意义上理解,形体语言与音乐课的教学有天然的联系。音乐课上,教师的肢体语言是必不可少的。合唱时的指挥就是显而易见的肢体语言。除此之外,在教唱一首歌或是欣赏一部作品的过程中,教师都不可避免地需要用一些手势或身体的动作来传达作品的情感,以便学生能够更直观更深刻地理解作品。例如在欣赏作品《星光恰恰恰》时,教师几个简单的恰恰舞动作,就能使学生很快随教师走进欢快活泼的音乐氛围,并准确掌握恰恰音乐的主要节奏型。倘若音乐课上教师只说不动,那么这样的音乐就可能显得死气沉沉,失去音乐课本身必须具备的生动活泼的特点。当然,肢体动作的运用一定要得当,若是过于夸张或不够准确,就会导致喧宾夺主甚至适得其反,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利用眼神与学生交流,也是音乐教师应该学会的一项本领。当教师对音乐作品理解深刻时,这部作品的音乐情绪应当可以从教师的眼神中流露出来。因为当音乐响起时,或欢喜,或忧伤,或激昂,或悲愤,教师的眼神对引导学生初步认识作品起到了一种辅助作用。例如初听歌曲《甜甜的秘密》时,教师运用温柔的眼神便可以使学生感受乐曲的亲切感情,体会作品中浓浓的师生情,为学唱歌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眼神甚至比语言更起传达信息,控制课堂气氛的重要作用,对学生走神、唱歌走调等不利课堂教学的因素,语言往往会打断教学环节甚至破坏课堂气氛,而一个恰到好处的眼神既能提醒学生,又能保持学生的愉快心情,保证课堂教学的延续性。
    口型与面部表情也是形体语言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正如有人所说的,音乐教师应该像一个演员,用自己精湛的技艺牢牢地吸引住每一个学生。其中,口型与面部表情就是表演中很重要的一环。教唱过程中,在力度、速度等方面需做出对比时,教师若用有声语言就很可能破坏了歌声的美,而用无声的口型加以提示则是一种很好的办法。在欣赏音乐作品的过程中,教师若时时加以解说,有可能会破坏学生欣赏音乐的注意力,而在这时丰富的面部表情加上事先准备的解说投影(如音乐课件)就能避免这种情况了。这一方面的例子,有一定实践经历的音乐教师都会深有体验,不赘述了。

    综上所述,音乐课的教学是活泼、愉悦的,课堂教学语言要比其它文化课更加丰富和多样,有其特色。一名优秀的音乐教师,除了重视音乐教学法的研究外,更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与文学修养,使有声语言与形体语言在每一节课中完美结合。只有这样,音乐课才能切实让学生感受美,才更有吸引力,也才能更好地达到美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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